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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将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发布时间:03-29 00:49分类:市场信息

  羊城晚报讯 记者夏杨、通讯员粤卫信报道:广东省卫生厅2日透露,今年广东新农合报销水平又将有新提高,镇级报销比例不低于80%,个人年度累 计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5万元,临床用血也将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另外,除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已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外,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等也将纳入 试点。

  据悉,2012年各级财政对广东经济欠发达地区新农合的补助标准将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有条件的地区应结合当地实际,加大筹资力度,提高筹资水平,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今年广东新农合住院补偿标准也将提高。按省卫生厅规定,2012年新农合镇、县、县外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80%、70%、50%。新农合统筹区域内 政策范围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住院费用个人支付比例力争控制在50%以下。个人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5万元。

   “今年将实现门诊统筹和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地区全覆盖。”省卫生厅指出,未实行门诊统筹或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的地区,要在今年第一季度内实现门诊统筹和特殊病 种门诊补偿地区全覆盖,包括村卫生站门诊统筹。人均门诊统筹基金应不低于50元。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封顶线提高到3万元,纳入住院统筹金支出。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广东将进一步推进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在全面开展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将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疾病、终末期肾病、耐药性结核病等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范围。

  记者还获悉,广东省卫生厅近日已向全省发出通知,将临床用血纳入广东新农合基本诊疗项目限定支付范围。从本月15日开始,18类临床用血将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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