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为农民撑起大大的“健康伞”
“这新农合的一卡通啊,真是好东西,看病不用干等,报销不白跑腿儿,真是太实惠了! ”近日,记者见到了许昌县尚集镇农民刘建军,他讲的一番话代表了许多农民的心声。
“如果没有新农合,这样的大病俺一个农民根本看不起。害这一场病,国家给俺报销了10万元,我和全家人连做梦都想不到!”说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57岁的长葛市老城镇大赵村村民赵京宪感慨万千。去年6月底,赵京宪因患冠心病住院做手术,花去一大笔医疗费。由于他当时按每年30元的标准交费,新农合按照规定为其支付了10万元补偿款。
如今,像农民赵京宪和刘建军那样,切身感受到新农合带来实惠的,在我市共有360.776万人。据了解,目前,全市农民参合率为97.45%。随着“居民健康卡”的发放,参合农民将无需再拿着新农合本、户口本,不用再办理开具纸质的转诊证明等一系列复杂手续,一卡在手,即可在全省就诊、即时结算。新农合制度有效减轻了农民的看病就医负担,改变了农民“小病拖、大病扛”的习惯,使很多家庭避免了因病致贫的命运,为农民撑起了一把遮风挡雨的“健康伞”。
据市卫生局基妇科科长慕小燕介绍,今年1-5月,全市新农合补偿333.23万人次,补偿额为 4.839亿元,其中达到10万元的有13人,达到封顶线(15万元)的有3人。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切实把新农合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年年列入“十项民生工程”之中。目前,我市完善新农合制度已经完成任务。
今年,我市本着提高标准、便民利民的原则对新农合政策进行了完善。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参合人员个人交费50元,对乡、县级的住院补偿比及门诊统筹补偿比也进行了调整:乡、县级医疗机构参合病人住院起付线为100元、400元,报销比例为90%、80%;二级以下及三级市级医疗机构参合病人住院起付线为700元、1000元,报销比例为70%;
参合人员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10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以当年实际获得的大病统筹补偿金额累计计算,统一提高到15万元,对住院一次性花费超过6万元、10万元的参合患者,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扣除起付线后,按80%、90%的比例给予补偿。同时,参合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就医的费用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补偿,年度个人门诊统筹封顶线为100元,可在家庭成员内调剂使用。
在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的基础上,从今年3月1日起,我市对精神病、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在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其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扣除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后,新农合补偿比例在规定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对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的门诊就诊费用按照每次医疗费用限额(次)标准,新农合补偿比例为80%,不设起付线,不受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目录限制。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种的大额门诊治疗费用,按不低于70%的比例补偿。
市卫生局负责人表示,我市及时完善了《许昌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实行限价管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落实有关政策,做到合理诊治,合理收费,并公布补助程序、补助标准和不予补助范围,方便农民掌握政策,了解情况,明白就医。同时,对医疗补助资金实行公示制度,定期对门诊小额补助人次、金额公示到村,住院大额补助公示到村到人到金额,张贴到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口,并对住院大额补助5000元以上的采取送大额补助款到参合农民家中的做法,真正让广大农民掌握合作医疗受益情况和基金的使用情况。
另据了解,从6月1日起,我市全面启动了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新农合住院费用总额预付机制。6月7日上午,市卫生局召开全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动员大会,惠民利民的举措进一步推行。
许昌县尚集镇周庄村卫生所所长周留军介绍,现在农民到村卫生所看病只需拿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只要家庭账户里有钱,不拿一分现钱,照样能看病。用许多农民的话说:“有个头痛脑热,不出村拿点儿小药,真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