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新农合筹资标准和补偿比例
日前,从市卫生局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我市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其中包括提高筹资标准、提高封顶线、实行大额保险制度、调整补偿比例等,并进一步完善规范了相关管理制度。
据了解,在提高筹资标准上,我市2012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9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50元,各级财政补助240元。同时,我市将新农合当年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其中基本制度报销3万元,大额保险报销12万元。继续实行新农合大额保险制度,保险资金10元/人年。
在调整补偿比例方面,全市继续实行门诊统筹和住院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完善新农合“一卡通”就医结算制度。参合农民在市级新农合定点机构和本辖区内的新农合定点机构自主选择就医,不需转诊,实行即时结报。到市以上定点机构就诊的需要持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到县区农合办办理转诊,未经过转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下调15%,封顶线为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