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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到90%

发布时间:06-26 16:26分类:市场信息

本报讯:近日,笔者从云龙县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起,云龙县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将提高到90%,报销封顶线将提高到7万元,门诊报销比例也相应提高,恶性肿瘤等5 种特殊病、精神病等17种慢性病列入门诊报销,全县179967名参合对象在新的一年中得到更多实惠。

云龙县实施新农合6年来,参合对象住院报销比例年年攀升,2012年乡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0%,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将增至80%,州级、省级分 别增至60%和45%,全县参合对象每人每年住院报销封顶线由6000元提高到7万元,有效解决了群众大额医疗费支付难题。新农合参合率由2006年的 87.02%提高到2012年的96.47%,到2011年末,广大参合群众累计享受补偿报销资金达9500多万元,切实缓解了农村家庭因病致贫和因病返 贫问题。

据了解,云龙县在逐年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和报销封顶线的同时,根据特殊疾病和特殊人群的实际需要,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是在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 参合患者,因病情需要到县级或县外作特殊辅助检查的,经主管医生同意,并填写特殊辅助检查申请单。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并回原住院医院治疗, 检查费用发票由主管医生签字后按所住医院的报销比例报销;二是全县参合对象在大理州精神病医院和大理州民政精神病医院住院减免比例统一为85%,起付线按 州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三是民建乡的边江和岔花两个村委会的参合群众在怒江州的州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报销比例按县级住院报销比例执行,苗尾乡天灯 村群众在云龙县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报销比例按乡镇级住院报销比例执行,云龙县参合患者在大理卫校门诊部住院按乡级住院比例报销,参合群众在州中医院 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在同级基础上提高10%;四是将患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6种疾病的0-14周岁参合儿童和妇女乳腺癌等5种疾病列入全州提高农村居民 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范围,在单病种限价内享受70%的补偿(不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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