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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新农合政策 章丘大病补偿封顶提至12万元

发布时间:07-21 02:26分类:市场信息

  “上个月卫生院刚刚实行了先看病、后付费,这个月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又提高了,在大医院一些门诊费用也纳入报销范围,我们老百姓看病真是越来越方便和实惠了。”近日,在章丘市中医院门诊大厅里来自埠村街道办事处沙湾村的50多岁的胡延连大娘因感冒拿了六副中药,在收款处交费时被告知中药饮片新农合也可报销了,她花费了279.06元,新农合直接报销了69.8元。拿着这笔新农合报销款,听着医务人员详细讲解新的新农合政策,她高兴地连说新农合政策好。

  让胡延连大娘受益是章丘市在3月1日推出的新的新农合报销方案中的一项。在镇(街道)卫生院住院的最高可报销85%、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最高可报销80%,大病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2万元,是此次章丘市调整全市新农合报销方案中的的重要内容。这是章丘市继在全市镇(街道)卫生院全面推广“先看病 后付费”服务模式后,送给群众的又一项民生大礼。

  章丘市卫生局局长万传广告诉记者,此次调整的重点是提高大病住院报销比例和补偿封顶线,扩大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等,可以“用门诊报销范围更广、住院报销比例更高、单病种和重大疾病保障力度更大”三句话来概括。

  为进一步扩大门诊报销范围,新方案首次将章丘市医院、中医院中药饮片(含院内中药制剂)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按医药费用的25%报销。同时,增加了慢性病及特殊病保障范围,扩大了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在镇(街道)卫生院对符合条件的高血压、糖尿病参合患者进行慢病综合防治干预,分别遴选2—3种基本药物实行免费用药;对各种恶性肿瘤患者在章丘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按医药费的40%报销。

  为解决病人有了病住不起、不敢住院的问题,再次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大幅提高,在镇(街道)卫生院住院的,最高可报销85%;在章丘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最高可报80%;在济南市级医院住院的最高可报75%,在省级医院住院的,最高可报70%;在省外医院住院的,最高可按同级别医疗机构上述报销比例的80%执行。新政策还规定,对参合患者在上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次性医疗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费用8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85%,大病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2万元,比去年提高了2万元。

  同时,加大了单病种和重大疾病保障力度。在镇(街道)卫生院顺产的住院分娩费用,报销70%,提高10个百分点。对精神病人住院医药费,报销75%,提高5个百分点。在继续开展儿童重大疾病保障的同时,大病保障病种由4种增加到7种,将耐多药性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的住院费用纳入大病保障,医药费报销70%。同时,积极开展“门诊、住院统筹核算”支付方式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降低患者就医负担。

  对于参加其他各种医疗保险和去章丘市以外的医院就医的是怎么规定的,章丘市新农合办公室负责人魏景祥介绍,对于同时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或符合其他政策规定费用优惠的参合农民,应先执行商业医疗保险赔付或优惠政策,再对参合农民医疗总费用按新农合报销规定给予报销,但上述合计报销数不得超过其实际住院费用。参合农民在千佛山医院、省立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等11家省市级定点医院出院即可享受即时结报,在其他医院就医后凭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结算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汇总清单、病历首页、住院收费发票等材料即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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