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2012年新农合补偿比例再次提高
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力度,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实际困难,广安区继续加大投入,对新农合做了新的调整。在原来乡镇、中心卫生院住院补偿比例达到80%的基础上,将区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由65%调整为70%,区中医院为中医特色医院补偿比例由70%调整为75%,起付线由下降了100元。
除此之外,全年累计个人住院补偿金额不超过6万元调整为10万元。同时,对患白血病、各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特殊疾病实行在同一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实行补偿比例上浮5%。此次调整从2012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了解,2012年度该区的参合农民90.26万人,参合比例为96%,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每人每年为240元。新农合报销比例不断提高,让农民生病有了更坚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