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
宁波市江北区为解决农村“退休”老人养老和医疗问题,从2004年起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民撑起“健康保护伞”。截至目前,“新农合” 参保标准已达到459元/人每年,“新农合”参合率达98.64%,参合标准、参合率和报销率均处于全市前列,城乡医疗保障逐步均等化。据悉,2012 年,江北区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将提高至475元,农民个人缴费保持不变。
为实现养老保障“全覆盖、一体化、可流转”的目标,江北区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推动各类城乡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 转换,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最高达到了470元/月,目前全区已有3万多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障,其中2万多人已开始享受每月300元至500元不等的 “养老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了全覆盖,农民养老保障与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已“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