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补偿最高可报12万
本报1月4日讯(记者 马瑛 通讯员 王秀转) 4日,记者从德州市卫生局了解到,自1日起,开始执行新农合报销补偿新方案,新农合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00元。新农合补偿标准再提高,最高可达12万元。
与2011年相比,普通门诊及门诊大病报销封顶线均有提高,普通门诊报销封顶线由60元提高到70元,门诊大病报销封顶线由8000元 提高到10000元;报销封顶线由每人每年10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万元;住院补偿起付线也有提高,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起付线由100元提高到150 元,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由500元提高到1000元;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由80%提高至8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65%提高到70%,德 州市定点医疗机构由50%提高到55%;中药饮片报销比例由正常比例再提高10%,提至15%。
此外,2012年德州新农合还有“两个增加”和“一个扩大”:“两个增加”是指增加门诊大病病种,将重性精神疾病、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等病种纳入门诊大病统筹范围;增加重大疾病病种,将耐多药肺结核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纳入重大疾病病种。
“一个扩大”是指参合农民住院就医报销医疗机构范围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扩大至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