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新农合 农民再减负
本报4月17日讯(记者 段涵敏)参合农民看病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60%,住院封顶线也将提高至10万元以上。记者今天从省卫生厅合作医疗管理处获悉,我省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调整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为农民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报销比例提高,大病救治范围扩大
农民出50元,政府财政补助240元,今年我省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已提高到每人290元。省卫生厅农合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实际住院补偿率将由去年的56%提高至60%以上,并力争达到65%以上,其中统筹地区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到75%以上。
《通知》要求,今年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起付线外全报销政策,基本解决农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对农村儿童先心病、白血病、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结核病、农村聋儿人工耳蜗植入抢救性治疗等重大疾病实施救治保障政策的基础上,今年将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I型糖尿病及晚期血吸虫病等病种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保障的范畴,并将规定报销比例提高到80%。
住院补偿封顶线由8万元提高至10万元以上
据介绍,今年各地住院补偿封顶线可从原来的8万元提高至10万元以上,乡、县、市、省级医院的住院起付线原则上可维持原100元、300元、500元、700元的标准不变,部分住院率、次均住院费用偏高及病员分布结构特殊的地区,可结合实际对各级医疗机构的报销起付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我省新农合还将探索与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合作,开展大病补充保险及意外伤害、省外异地审核补偿承办等试点,进一步减轻参合农民患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负担。
CT检查、进口耗材等纳入报销范围
原规定由各地自行掌握的CT、核磁共振、彩超、各类造影、减影等大型特殊设备检查项目,以及各类国产无法替代的进口特殊手术耗材等,今年全部纳入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补偿范围。
据悉,除了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和我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全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已纳入全省药品统一招标采购范围的药物品种也全部纳入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补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