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新农合群众受益面达199.04%,农民看病省了3000万元
为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2011年,华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120元提高到260元,农民个人缴费由20元提高到30元。据统计,截至11月,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减免351354人次,减免医疗费用2978万元,全县群众受益面达199.04%。
据了解,今年华宁全县有176521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4.38%,县财政积极筹集资金,在县级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及时将县级应配套资金397万元及时拨付到位。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加上农民个人缴费,2011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达到5119万元。随着基金筹集额度的增大,参合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得到大幅提高。乡级医疗机构补偿比例由去年的75%提高到95%,县级医疗机构补偿比例由去年的60%提高到80%,县域外住院补偿比例由去年的35%提高到55%。开展了10项特殊慢性病门诊统筹,补偿比例为70%。普通住院全年累计补偿金额最高限额由去年的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大病住院再次补偿全年累计补偿金额最高限额由去年的2万元提高到6万元。
据统计,今年1至11月,华宁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减免351354人次,减免医疗费用2978万元,全县群众受益面达199.04%,比上年同期多减免1575万元,群众受益面增加7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