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 个人筹资标准提高到350元
东北网12月31日讯 近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从2013年1月1日起,牡丹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将由每人290元提高到每人350元。其中,个人缴费由每人50元提高到每人70元,各级政府匹配资金为每人280元(中央每人匹配156元,省级每人匹配99元,区级政府每人匹配25元)。
据介绍,新农合参合对象,除牡丹江市城郊农业户口的农民外,农转非但仍在农村长期居住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也可参合。居住在本城区农村半年以上、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外籍农民也可参合,但要在户籍地开具未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证明后,才可参加我市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今年的新农合政策也可为2013年出生的预产儿办理参合手续。孕妇在怀孕期间,凭诊断证明,可为将于2013年出生的预产儿办理参合手续,如胎儿因各种原因死亡的,其参合费用可以结转下年作为其他亲属的参合费用。
据了解,我市城区新农合的缴费工作正在进行中,对外打工人员参合缴费可延长至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