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试水新农合定点机构药品预警机制
淮北日报讯 近年来,淮北新农合筹资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一些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滥用抗生素类、活血化瘀类及其他类型的辅助治疗药的现象,导致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昨日,记者从淮北市新农合管理中心获悉,为有效避免新农合基金严重浪费,保护参合农民利益,淮北市将在2013年全年对全市所有一级以下(民营及乡镇医院)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滥用药品实行预警管理,同时启动了院长“约谈”制度。
此次实行预警管理的药品包括克林霉素注射剂、氨曲南注射剂、头孢哌酮舒巴坦注射剂、头孢西丁注射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注射剂、头孢硫脒注射剂、依达拉奉注射剂、参麦注射液、生脉注射液、血塞通注射液及冻干粉针、血栓通注射液及冻干粉针、脉络宁注射液、丹红注射液、灯盏细辛注射制剂、银杏叶注射制剂。
据了解,此次预警管理药品实行新农合限额支付。淮北市(县)合管中心将根据2012年同期基础数据,按照下降不少于50%的幅度,限定2013年度辖区内一级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各预警药品品种费用的月平均使用额度(以下简称:限定额)。超出限定额以上的部分,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但参合患者按新农合补偿政策规定享受原有报销待遇。
2013年,淮北市一级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将对每位医生使用预警管理药品品种名、金额等情况每月进行统计排名,内部通报。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将本院预警管理药品用药情况按月汇总后书面报告淮北市(县)新农合管理中心。
为完善各项监督管理措施,坚决控制住一级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淮北市(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将定期对每家一级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前10位使用药品进行排名通报,发现并监控预警药品品种之外可能的滥用药品品种,将组织临床专家抽查评审定点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的合理性。淮北市卫生行政部门将对不合理用药的一级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院长进行“约谈”,提出具体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严肃处理。
据淮北市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杨传亮介绍,“药品预警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必要时将向上级定点医疗机构延伸。”下一步,淮北市(县)合管中心将改造新农合信息系统,拓展针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监管功能,以便能够实现对不同医疗机构、不同参合患者、不同时间段使用不同药品有关指标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