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提至10万元
本报讯 (记者林世才 冯明珠)福建省卫生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2013年新农合工作的意见》提出,2013年,该省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4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0万元。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以设区市为单位的统一补偿方案,逐步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
福建省要求,2013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开普通门诊统筹工作和普通门诊总额预付工作。继续提高普通门诊补偿比例,今年普通门诊补偿比例原则上要达到70%以上。
大病保障方面,该省要求在全面开展儿童白血病等8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上,将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等14类大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其中,终末期肾病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80%。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将大病补充补偿业务交商业保险机构经办。
该省同时对新生儿参合作出明确规定。从今年4月起,凡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当年无需缴纳个人参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