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孩子安全之忧折射发展之痛
主持人:本报记者 张凤云
嘉宾: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院长 叶敬忠
一段时间以来,有关儿童溺亡及坠亡的事件不断曝光,其中很多是农村留守儿童及外出务工人员的子女。这些悲剧在将农村儿童安全问题推向公众视野的同时,也暴露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近日,本报记者邀请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院长叶敬忠教授,就探寻解决思路,进而为那些受城镇化影响的农村孩子创造一个相对安全的成长环境等话题进行本期对话。
主持人:全球儿童安全组织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中国,每年有近5万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失去生命。其中坠亡和溺亡占了很大比例。那么以您的研究来看,这些年有好转的趋势么?
嘉宾:这几年,每到这个时候,大家都在讨论这个事情。其实我觉得这几年没有什么好转,这个问题一直有,而且越来越严重。
主持人:我们搜集了最近报道出来的一些案例后发现,很多坠亡或者溺亡的事故都发生在农村孩子身上,有留守在农村老家的,有跟着外出打工的父母来到城市的。您觉得这说明什么问题?
嘉宾:从表面上看,是农村的父母或者爷爷奶奶粗心大意,监护不到位造成的。但是从深层次看并不这么简单。
首先,这跟人们的价值定位有关。这么多年来,我们发展的一个主要方向就是追求物质财富的积累。现今,在国家层面,盲目追求GDP已经饱受诟病,但是这种追求却越来越内化到了家庭层面和个人层面,目前国人对于财富的追求和膜拜到了一种无以复加的地步。你看现在的农村,过年前大家都陆续回家,过完年又急急忙忙出去。于是我们就会看到:父母外出打工了,孩子留在老家;或者父母出去干活了,带到城里来的孩子独自留在住处。另一方面,每个家庭以及农村社会对于物质以及经济的追求,也使得留在农村的人们在从事生产的时候,都想最高效地利用每一寸土地。我去过很多农村,发现很多地方的鱼塘,都是用挖土机挖的,而且为了生产效益,尽可能将每一寸水面都挖掘成鱼塘,四周堤坝的坡面很陡,几乎是垂直的;而堤坝宽度很窄。但是,这些堤坝有时又是农村儿童上下学的道路,风险是可想而知的。我们不能说农村的家庭不重视孩子,但是跟追求物质相比,显然是把物质放在了第一位。当然了,这些农村家庭的价值观是受整个社会的心态以及价值观影响的。
第二个深层次的原因是以城市偏向为导向的发展模式。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农村资源在不断往城市流动:土地、劳动力,包括社会照料这样的东西都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去了。虽然这些年强调城市反哺农村,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有很大的进展,但真正跟农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很多欠账。这些都导致了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和安全环境改善的乏力。
第三,我们现在谈社会转型,一定程度上表现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以及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或者说从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变。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原来是城市的还是城市,它要转变的其实就是农业、农村和农民,所以阵痛一定是表现在这三个方面,也就是我们说的“三农”。但是我们不能说因为转型会有阵痛,所以我们就坐视其存在。
追求物质、追求经济,加上城市偏向,以及社会转型,所以很多事情一定是发生在农村或者农民身上。因此我们看到很多溺亡或者坠亡的事故高发在农民家庭,不管这些儿童是在农村留守还是待在城市的出租房里。
主持人:当前我们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高速发展时期,这些问题的出现是否与之密切相关?这对我们有何警示?
嘉宾:为什么这么多人外出务工,它就是城镇化、工业化建设的需要。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是城镇化的背景导致的。这种人口流动直接导致了农村社会人口的照料赤字,比如本该得到照料的农村孩子没有得到父母的照料,而他们的父母则到城市去照料别人了,这在目前农村社会非常严重。发生这些事故就是这种照料赤字的一种体现。
很多农村的父母是在工业化城镇化的洪流中被挟裹着前行的。这些农村家庭出现的问题,必然与城镇化紧密相连。那么我们就必须要问,我们的社会准备好了吗?看看这些农村的孩子就知道答案了:留在农村的,由老人带着;带到城里来的,父母工作的时候又没人管。
事实上我们应该思考,什么才是真正的城镇化,我们的城镇化到底要搞到多大程度才适合我们中国的社会,以及我们的城镇化还有哪些重要的事情没有做。我们也应该思考,是不是所有到城市打工的人都想要城镇化,以及应该如何还原一种真正的,大家能够安居乐业的乡村生活。
主持人:我们能采取一些什么措施来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
嘉宾:像这样大的社会问题,不管是留在村庄的还是在城市的这些孩子,任何工具性的做法都是值得鼓励的,比如在池塘边搞个警示性的标志,放一个竹竿,对孩子进行教育等等,都是好的。但是工具性的措施不可能根本性地解决问题。根本的是要改变这种以追求经济为导向的社会价值观,以及城市偏向的发展模式。
主持人:深层次的问题或许不是一日两日就能够解决的,农村家庭的打工冲动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改变的。那么在此之前,我们还能做些什么,来降低农村孩子发生此类意外的概率?
嘉宾:家庭履行好监护责任是必须的。在农村父母外出务工这个大的背景下,有孩子的人们首先应该做好家庭安排。这个家庭安排特别重要的就是对孩子安全的安排,一定要考虑好是不是有充分的人手代替自己对孩子的照料。到农村你可以看到一些极端的案例,一对老人管了三个五个孩子,很难周到照料。孩子出去了,老人又要顾家里的各种事情,他还要管种地。农村父母在衡量家庭的幸福、包括孩子的健康成长,与家庭面对的物质压力的时候,都应该想一想:物质的东西以后可以有,但是生命只有一次。因此有些事情疏忽不得。
从社会承担的责任方面,我们的村庄是不是可以做一些事情?特别是假期中,以及平时在孩子放学的时候是不是可以组织一些巡逻队?把村里一些热心人组织起来,有时候可能根本不需什么费用。村里的水塘就那几个,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也就那几个。村庄并不缺少热心人,是不是可以把一些退休教师组织起来,在假期里给村里的小朋友辅导功课?我们的很多村庄都有大喇叭,是不是可以在上面喊一喊,或者给那些外出务工的父母发条短信,提醒他最近哪个地方发生了儿童安全方面的事件?我想这些农村的父母肯定会非常重视,并对自己孩子的安全问题注意很多。但是现在我们看到的是,很多村庄在这方面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或者说非常欠缺。
还有我们的城市,也没有承担起应有的责任。那些从农村来打工的父母,如果在他们工作的时候有个地方可以托管孩子,可能就不会出现坠亡的事情。我们的城市社区真是应该张开双臂,拥抱一下这些来自农村的儿童,因为他们的父母天天在为你家打扫卫生,为你们盖楼,为你们修路。真正要做这些事情并不那么难。那些热心的大爷大妈,带着红袖章,他们对公益性的事情还是很积极的。
关键是组织。这就是政府部门应该做的事情,为社会发挥作用提供一点条件和帮助。
当然政府需要做的不止这些。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安全方面,政府是不是能够提供一些帮助?最近几个事故都是有关池塘的,能不能考虑在池塘边上修建一些护栏?政策真正向农村倾斜其实就应该体现在这些细小的事情上,而绝不仅仅是以乡村之名,以农村交通之名,修建一条条市级或省级公路。应该把财政的支持真正投入到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件一件小事上,越小越好,越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