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2012年新农合补偿方案出台
3月12日,记者从运城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了解到,日前,运城市卫生局和运城市财政厅正式出台了2012年运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方案进一步提高了参合农民的筹资标准,大大提升了参合农民的门诊、住院保障水平,以减轻农民看病负担。
筹资标准提高
今年,新农合的筹资标准为290元/人,其中个人交费50元,四级财政补助240元。
门诊补偿封顶为家庭参合人数×45元
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以户为单位封顶为家庭参合人数×45元,封顶线不足135元的,按135元封顶。
慢性病、地方病门诊,每次按60%补偿,每月补偿不超过50元,全年累计不超过600元。
今年共30个病种纳入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范围。“大病”门诊每次按60%补偿,每月补偿不超过350元,全年累计不超过4200元。
提高住院补偿比例
提高住院补偿比例,乡、县、市、省四级住院补偿比例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省外住院起付线提高到2000元,补偿比例提高到50%。
参合农民当年就医费用累计补偿(门诊加住院补偿)不超过15万元;列入提高保障水平范围的重大疾病不设封顶线。
提高正常产住院分娩定额补助标准
提高正常产住院分娩定额补助标准,乡镇卫生院(一级助产机构)300元/人,县级以上医院(二级助产机构)450元/人。
重大疾病补偿提高到70%12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
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终末期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及儿童白血病和先心病的大病保障,补偿比例提高到70%。
将肺癌、工型糖尿病、急性心梗等12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
9项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9项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保障范围。
按规定用药的药品提高10%补偿
在市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物目录(2011版)》内中药制剂,实行信息化管理后,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物,所用以上两类药品补偿比例均提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