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新农合补助标准提至每人每年240元
本报海口7月20日讯(记者郭丹 实习生吕慧林)记者从海南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从2012年起,海南省新农合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32元/人·年,省财政对海口、洋浦补助32元/人·年,对其他市县补助86元/人·年;海口、洋浦财政配套不低于76元/人·年,其他市县财政配套不低于22元/人·年。
另外,适当提高农民个人缴费标准,2012年农民个人缴费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2013年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