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忌“新农村”沦为地方政绩工程
眼下,湖北武穴市正在展开一场轰轰烈烈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运动。不少农民承包的山林被毁掉,大量基本农田被占用。根据武穴市的规划,未来3年,将有110个农村社区拔地而起。当地村民质疑,这样没有监督、没有经过民主程序、没有合法手续的开发意欲何为?(《中国青年报》5月22日)
很多农村基础设施落后,住房年久失修,生活多有不便。特别是随着大量精壮人口外出打工,“空心化”情形更是日益突出。就像武穴市一位村支书说的那样,村里的卫生所早已破败不堪,下雨天,老百姓只能一边打针一边打伞。因此,适当搞一点基本建设,改善一下生活条件,也符合农民自身的利益,未尝不可。谁愿意总是住着漏雨的房子、走着泥泞的道路呢?
不过,若是将农村社区的摊子铺得过大,而上面的行政命令又过于严厉,甚至出现“强迫农民上楼”的形式主义,则未免又步入歧途,从而损害农民切身利益。这样“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做法,不过是一种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罢了。
首先,新农村社区建设应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做到宜居、宜业,符合农民的实际需求。如果罔顾农民目前相对分散的生产作业方式,硬性地搞集中,很可能会事与愿违。以武穴市蒋铺中心社区为例,当地村民的设想一开始只是占地20亩,而“领导来了就说太小了”,结果一下子扩展到4平方公里,并开始大面积向老百姓征地。
随意扩大社区规模,必然会因为大量占用农田、山林而损害农民利益,也不符合国家“严格控制新农村建设规模”的规定。这样不仅不具备“前瞻性”,也难逃好大喜功的嫌疑。当地规划蓝图宣称,这是当地农民为了实现“城市梦”而自愿联建的农村社区,其实,这一过程中,农民并不知情,也并非自愿,不过是部分官员的“城市梦”而已。
其次,兴建集中式的农村社区,似乎沿袭的依然是城市发展房地产的思路。这样的思路是不是适合在农村大搞特搞,也值得认真探讨。记者暗访得知,武穴市的新农村社区已在向外售楼且允诺能办“两证”。若听任这样的农村“城市化”肆意发展,不仅基本农田难以守住,长此以往,也必然会出现“城不像城,乡不像乡”的扭曲与尴尬。
其实,农村现在的公共设施缺失、道路泥泞、生活不便等诸多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更为妥善的方式解决,而不一定非要推倒重来,新建一个大的社区。即便新建,也该量力而行。比如,农村卫生所破败不堪,新建一个不就可以了?村道失修,整修一下不也可以?对于农村公共设施出现的问题,应该对症下药,而不能以此为借口大兴土木建新村。
此前,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在针对全国农村90个社区、1789位农户的调研后,发出预警,谨防农村社区建设走向“形象工程”。专家指出,集中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在当前并不适合所有地区,政府“不能全打土地的主意,都盯着土地”。
农民当然有权利享用更好的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一个美好的乡村环境,不仅能给农民带来福祉,也是这个社会共同的财富。也因此,在蓬勃发展的新农村建设中,一定要避免“一刀切”的行政思维,不能动辄就是村村点火、户户冒烟,而应该鼓励多元化的尝试。这其中,尤其要警惕那种名为惠农、实则盯上农民土地的不良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