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务合同成“潜规则” 外来务工人员“伤不起”
外来务工的重庆籍男子谭培荣和陕西籍女子赵昌玉在工作期间受伤,事发后,劳务公司玩起了“躲猫猫”,最近一段时间,他俩的家人为后期赔偿问题四处奔走,但没有一个部门能解决此事。
谭培荣和赵昌玉的遭遇并不是个案,务工人员在工地受伤,住院期间劳务公司或者包工头会负责医疗费用,一旦出院则置之不理,后期工伤赔偿则难上加难。
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
不久前,本报曾报道过今年9月份,九原区尹六窑子村和谐景苑工地上,混凝土泵管爆炸致使3名打工者受伤,其中来自重庆市的谭培荣右眼球摘除,来自陕西的赵昌玉右眼受伤,劳务公司重庆市尚博劳务公司玩起了“躲猫猫”一事。
去年,本报还曾报道过黑龙江籍务工人员周建民在一处工地干活时从高空坠落受伤,工头拿了他的身份证、手机、钥匙和钱包里的566元后逃走一事。
今年5月27日,3名在伊利厂区内搭建彩钢房的工人从9米高空坠下,摔成重伤。
这些外来务工人员为城市的发展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一旦工作时受到伤害,遭受的却是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打击。“辛辛苦苦出来干活,但因为我们没文化、不懂法,干活时受伤了,后期治疗就没人管了,赔偿更是无从谈起,真是伤透心了。”谭培荣躺在包头市眼科医院的病床上,欲哭无泪。
不签合同风险大
工程层层转包,责任主体难以明确,最底层的务工人员往往是通过熟人介绍等方式揽活,没有劳动合同,一旦受伤,一些“有良心”的包工头给予部分医疗费用,一些包工头则不见踪影。
白小林几年前来到包头打工,从刚开始给别人干活,到最后自己成立劳务公司承包工程,他亲眼目睹了诸多的工伤赔偿难问题。“前三四年的时候吧,我们在乌海市的一个工地上干活,一个老乡在使用电锯锯木头时,一个指头被锯掉了,劳务公司只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白小林说,后来劳务公司的人跑了,找建筑公司也没用,最后还是伤者的家人带着钱赶来,手术做完也没领到一分钱赔偿。
今年,白小林在包头成立了自己的劳务公司,他告诉记者,目前很多劳务公司都不给建筑工人上工伤保险,出了事负责人一味躲避。“就我知道的情况,目前工伤保险有三种上法,一种是按人头实名制上保险,一种是按工程量造价的百分比上保险,还有一种是不按实名制走,按人数走,因为工地上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给一定数量的工人上保险,有人出了事就能用。”白小林说,工伤保险交不了多少钱,但一旦工人出了事,却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2004年1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首次将农民工列入条例保障范围内,并规定不管是正式职工还是非正式职工,只要确认为工伤,支付待遇及康复治疗等相关问题都有明确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中心主任吴耀说,从2011年开始,工伤赔付范围扩大,标准提高,赔付没有上限,待遇也比较优厚。“这对农民工和用工单位来说,都是一件大好事。”吴耀介绍说,发生一起工伤案件,赔偿金可能意味着一个工程或者一栋楼的利润归零,正是因为工伤赔付成本太大,才导致很多包工头或者分包公司在出现工伤事件后“躲猫猫”,参加工伤保险,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赔偿。
工伤赔偿为啥这么难?
“虽然法律上有规定,但是一般来说,真正和劳务公司签合同去用工单位上班的没有几个人,很多民工是劳务公司法人代表的亲戚或朋友私自招募的,这是另一种形式的分包,将工伤风险转嫁到了直接与民工对接的包工头身上,但一旦出事,包工头则以劳务公司负责来推脱责任。”白小林说,受诸多因素限制,在很多时候,好政策并不一定能够落实到基层民工身上。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包俊荣说,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是对劳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如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后到入院治疗前,用工单位不予解决,劳动监察部门可以介入,出院后的后续赔偿则不在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范畴,需要劳动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请诉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科副科长赵军说,民工在受伤后,只有确定为工伤,在后续的赔偿问题中出现问题,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近年来劳动仲裁也确实为很多民工解决了工伤赔偿等实际问题。“但前提是,双方的劳动关系必须合法,非法用工没有工伤待遇。”赵军介绍说。
对于目前发生的工伤难以获得赔偿现象,包俊荣解释说,最主要的是一些包工头雇佣民工,没有用工主体资格,自然人用工也不受法律保护。“很多时候是因为自然人私招乱雇民工,通过层层分包的形式取得工程,导致最后责任主体不明确。”包俊荣说,这也导致民工发生工伤事故以后,想要追究责任比较困难的主要原因。
发生工伤应该怎么办?
那么农民工受伤以后怎么办呢?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科副科长赵军说,发生工伤事故,如果工作单位已经为民工办理了工伤保险,那么用工单位可以向工伤保险中心申请工伤赔偿,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而发生工伤事故,“根据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等同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赵军介绍说,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没有办法确认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可以先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请进行劳动关系认定,然后通过法院诉讼确认,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按照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受伤的情况进行工伤赔偿。
包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包俊荣提醒广大外来务工人员,不管是跟上谁去打工,一定要与劳务公司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
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成伟提示说,在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应当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