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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协调 农民工工作政策落实

发布时间:11-21 23:29分类:新农村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成立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组织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同时撤销。

《通知》指出,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拟订和审议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农民工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任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国务院副秘书长肖亚庆和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黄守宏。成员包括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等29个部门的有关负责人。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党国英曾将我国“三农”问题的核心概括为农业的效率问题、农村的就业问题和农民的权利问题。党国英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尽管我国城乡分割体制尚未完全打破,但这个体制已经遭到很大冲击,在种种约束下,中国农民勇敢地走向城市,率先向劳动市场的二元体制发起了冲击。

农民工工作管理不断升级

农民工,一个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概念,主要是指户籍身份在农村,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依靠工资收入生活的劳动力。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农村改革在大大提高农业生产率的同时,释放出了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目前,我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3亿人。

在农民工问题上,从缺乏公平对待到善待、从限制进城到追求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根本性转变,都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进展。

2006年,国务院出台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文件,农民工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事关农民工服务和管理的政策相继出台,开始着手解决农民工最突出、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

党国英认为,2006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是少有的一项系统性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政策文件。

外界普遍认为,此次新成立的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意味着国务院对农民工工作进行了“升级”。党国英指出,国家过去对农民工权利的保护,对劳资等关系的调节未有效触及核心问题,对农民工进城的种种限制抑制了资源效益的充分释放。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稳定的社会阶层,但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有其局限性,最终实现公平还有很长路要走。

有计划地扩大农民工公共服务项目和范围

“农民工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体制性缺陷,农民工这一群体始终很难真正融入城市。”党国英说,在我国,农民工虽然进入了城市,但却没有真正融入城市,离开了农村,却又与农村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换句话说,当前关于农民工的政策和管理制度还没有真正摆脱城乡分割体制影响,距离平等就业、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还有相当距离。

国家统计局上月公布的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在教育培训方面,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农民工占10.7%,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25.6%,而没有参加过任何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到了69.2%。在权益保障方面,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状况改善不明显,外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水平虽有所提高,但总体水平仍然较低。

在党国英看来,农村改革较为成功的最终标志有:一是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要接近城市居民的水平;二是农村居民享有与城市居民相当的公共服务水平。党国英指出,所有农民工工作改革的成就,都可以归结为农民工基本权利得以逐步确立所产生的积极成果,农民工基本权利的进一步确立事关农民工群体各种尚待解决的问题。

竹立家指出,未来应继续将农民工各项公共服务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有计划地扩大农民工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公共服务的项目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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