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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半城市化”的困境与破局

发布时间:06-29 23:36分类:新农村

 

  城市化为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劲持久的动力。但中国的城市化不同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以家庭为主导的人口迁移,发端于上世纪80年代的中国城市化进程也呈现出迥然不同的中国路径。农民在城市工作,但却难于融入城市。大量进城的农村人口虽然统计意义上被认定为城市人口,但并不代表其人口城市化过程的完成。社会对农村人口“取而不予”,企业对农村人口“用而不养”。许多农民虽然实现了职业的转变和地域的转移,但仍然游离于城市体制之外;虽然常年外出,但又“移而不迁”;虽进入了城市,但又不被城市社会所认同,仍保留着制度限定的农民身份。导致了中国社会发展中的“半城市化”现象。

  一、农民工“半城市化”的社会风险

  农民离开乡村到城市就业与生活,却没有享受到城市市民的社会福利待遇和各种政治权利,未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中国社会发展的这种“半城市化”,实际上是一种未完成的城市化。它导致农村人口阶层流动固化,由此积聚了一定的社会风险,城市化进程中的隐患也随之产生。

  1.催生人为的社会不公

  城市化是社会经济变化过程,本质上是经济社会结构的变革。加快城市化进程并不是到处出现城市,而是要使全体国民享受现代城市的一切城市化成果,实现生活方式、生活观念、文化教育素质等的转变。它要求参与这一进程的社会成员在城市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大致权利和义务的均衡,这也是社会公正的基本内涵。但中国城市化是在中国的二元化户籍管理制度下进行的。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却不能与市民同等享受城市提供的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在享受社会发展成果和城市文明的过程中,农民工必须要面对与市民的差别待遇,处于与城市市民不平等的地位。这种“半城市化”的形成并不是市场竞争选择的结果,而是人为设计的不公平竞争机制的后果,是城市对进城农民工经济上的接纳和社会上的排斥。农民工的劳动与所得、经济贡献与利益分享失衡。从社会公正的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看,农民工与市民不仅不是在同一起跑线上,而且还经受着不平等的发展过程,也受到了不公平的国民待遇。这实际上是一种不可持续、不均衡、不公平的发展路径,它导致了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巨大的不公,亦对社会公正原则和理念构成了极大挑战与侵蚀。

  2.导致制度性的社会排斥

  在“半城市化”格局下,外来劳动力和城市居民面临着二元分割的劳动力市场。由于劳动力流入地对农民工的歧视性政策和掠夺性使用,农民工进城后基本属于次等公民,他们获得的是比正规经济要低得多的报酬,多数在达不到标准甚至在不人道的工作条件下工作,并且不享有正规职工所享有的法律和福利保障。现行城市二元管理体制是以“户籍属地”为管理依据,将城市户籍人口和外来流动人口置于不同的管理体系,其管理内涵、管理方式、管理手段各不相同。对于流入地的非户籍人口,主要由公安机关出面,提供以治安管理为主的控制和防范性管理,对农村流动人口形成制度层面的社会排斥。这种社会排斥表现在就业、生活、交往多个方面。在制度操作中对流动人口管理的目标和手段,都体现出了城市管理部门对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民工的不信任,使农民工难于融入当地社会。在行业分工、职业分布、娱乐消费、居住方式和社会心理等多个方面,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形成了两个不同的系统。目前的城市社区构建排斥外来人口,成为一个“封闭性”极强的内部性工作。这与构建互信、互助的社区人际关系的社区建设的本质相差甚远。由此导致在同一社区中存在两个差异较大的社会群体,造成了社会紧张。

  3.造成农民工群体的认同危机

  虽然农民工是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跨越者,但乡村与城市的二元分割,使农民的生活方法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都带有比较多的传统色彩。生活在“宿舍劳动体制”之下或者城乡结合部的农民工,在物质和精神层面都遭遇着城市的排斥,由于工资收入微薄,加上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种制度性支持的缺失,他们越努力地追求城市生活,越会发现这个目标的遥不可及。城市社会中市民与农民的不平等导致了二者形成各自鲜明的群体意识,即彼此都将对方视为完全不同的群体,虽然处于同一空间,但二者之间却没有形成一致的认同。这种心理层面的分化对进城农民的负面影响尤为显着,表现为进城农民对城市市民存在的疏离感,难以形成对城市主体社会的认同。从社会交往看,进城农民工对自身能否在城市立稳脚跟直至融入城市生活持一种怀疑态度,他们很少与城市市民来往,主要与工友、同乡联系,形成脱离主体社会的亚文化。一旦确定了自己的主体文化,这种文化意识便会内化成集体潜意识,主动按照与文化身份相符的形象和话语来表征自我。换言之,对群体性文化的认同与该文化加诸与其身上的形象、话语叠加,使得一种文化身份最终得以确立,形成一种新的社会文化秩序。农民工的主体性身份在遭遇诸多相互渗透、犬牙交错的文化冲突中,面临着群体性的身份认同危机。

  4.诱发社会矛盾的潜在诱因

  大量进城农村人口虽然统计意义上被认定为城市人口,但并不代表其人口城市化过程的完成。许多农民虽然实现了职业的转变和地域的转移,但缺乏身份的转变、生活方式的转变,他们处于就业非正规化、居住边缘化、生活孤岛化、发展能力弱化状态,在福利、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还享受不到市民的待遇。巨大的城乡差距使农民工一方面不愿回归农民身份,另一方面,他们成为城市人的道路又被堵死,在城市看不到希望,生活变得极端没有意义,会有一种非常强烈的彷徨感。在现有的政治格局下,农民工遭受“非国民待遇”,他们正常的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利益受损后往往会投诉无门,再加各种社会排斥,使他们在心理上遭受到巨大的压力,从而处于都市的“边缘化”生存状态,往往容易萌生对城市文明和城里人的反感情绪,很容易产生过激情绪和失范行为取向。一旦这类对社会的不满演变成敌视态度时,极为容易导致社会环境的动荡,并最终危及全体社会成员的福利。这其中蛰伏的“社会病”,如果不被正视,不改变这种制度性歧视,未来这种问题,会以各种形式爆发出来。

  二、农民工“半城市化”的制度机理

  “半城市化”,是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过程中的一种不完整状态,“回不去农村、融不进城市”使广大农民工悬置于城市和农村的“夹心地带”。我国农民工的“半城市化”现象,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人口流动问题,而是城市化进程中一系列问题的集中反映,有其自身的制度机理。

  1.制度安排阻滞农民工融入城市

  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城市,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而城市还没有完全做好接纳他们的准备:在户籍管理、社会福利、就业安排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制度门槛。可以说,制度不完善、不公平是当前制约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首要因素。

  农民工融入城市面临的制度鸿沟首先来自城乡二元的户籍管理制度。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体制,长期以来是我国社会结构的主要特征。改革开放以后,城乡二元体制受到了冲击和弱化,但户籍制度及与之相关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教育和社会福利制度依然存在,直接限制了农村人口成为永久性城镇居民。户籍制度使进城农民工难以获得与城镇市民平等的就业、居住权利,分享教育、医疗、社保、公共服务或福利的权利。一些政府管理者只把农民工视为为城市做贡献的廉价劳动力,不像对待城市户口的居民那样,重视他们的权益保护,在制度设计上总是尽量减少为农民工服务的社会成本。

  其次,劳动力市场制度是农民工融入城市面临的另一制度鸿沟。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制度使进城农民工必须办理城市暂住证、就业证、计划生育证、外来务工证等证明。这些证件的办理无疑增加了农民工经济成本,也人为地造成城乡用工隔阂。目前中国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现象的存在主要不是经济的原因,而是制度、政策的隔离。一些城市对劳动力户籍、从业行业、雇用数量等都做出硬性规定,农民工只能从事那些工作稳定性差、劳动强度大、收入低、无保障、无福利的边缘性职业和岗位,绝大多数在非正规经济部门就业。与城市职工相比,他们的工作环境、工资待遇明显低于城市职工的总体水平,大部分缺失必要的劳动保护,为了工作加班加点。农村流动劳动力的就业限制和歧视,在短时间内还难以消除。它使我国劳动力市场规模难以通过无障碍流动而迅速扩大,也不可能使劳动力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平均价格。其结果是农民工很难融入城市社会,人为导致城乡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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