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落实安居改造工程保障农村群众住房安全
为加快解决困难群众危旧住房安全问题,实现住有所居,惠州市通过实施一批危旧房改造,规范保障对象认定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和保障标准等措施,提高了农村住房保障水平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去年全市423793户农户纳入政策性农房保险
对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省、市财政分别按每户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各县(区)每户配套不少于5000元。2013年,全市共完成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4348户,其中惠东县1135户、博罗县1000户、龙门县1210户、惠城区1003户。
为确保该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解决部分农户不愿缴交自负部分保费的问题,各县(区)均采取“农户自负部分的保费,由县(区)财政统一承担”的财政统保措施,并将保费补贴资金纳入县(区)年度财政预算。2013年,全市将423793户农户纳入政策性农房保险范围,并为投保的农户住房提供42.37亿元的风险保障。在强台风“尤特”、“潭美”造成惠州市农房损失之际,政策性农房保险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房保险采取“优化理赔流程、简化理赔手续、加快理赔进度”的工作措施,确保保险理赔资金及时足额到达受灾农户手中,为抗灾复产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去年完成华侨农场危房改造1000户
惠州市对华侨农场危房改造,采取市财政每户补助5000元,县(区)按不低于辖区内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改造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同时,市、县(区)两级财政在基础设施配套方面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2013年顺利完成华侨农场危房改造1000户,其中仲恺区100户,博罗县900户。
2013年,惠州市水库移民安居工程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与统一规划、分户实施两种方式进行,投入资金约7500万元 (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1300万元,移民群众自筹6200万元),共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住房改造428户。其中,博罗县安排217户进行住房改造,建设住房9252平方米,受益移民514人;惠东县安排131户进行住房改造,建设移民住房10460平方米,受益移民519人;大亚湾区安排80户进行住房改造,建设移民住房6330平方米,受益移民3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