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新型城镇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本报北京12月3日讯 记者林火灿报道: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10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将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试点采取3年滚动的实施方式,每年选择一批县级地区开展试点。
“新型城镇化本质上就是人的城镇化。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可以有效地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业、就地就业,是‘以人为本’城镇化的题中之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告诉《经济日报》记者。
《通知》提出,将坚持市场化导向,重点通过健全机制,调动市场主体支持、参与、推动返乡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激发创业热情,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广阔空间。
《通知》明确,将因地制宜,深度开发特色优势资源,顺应产业转移趋势和潮流,借力“互联网+”等现代商业手段,加快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返乡创业产业集 群,引导返乡人员围绕龙头产业、龙头企业集群创业。要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统筹区域内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和产业布局,走差异化创业之路,避免遍地开花。同 时,要鼓励开发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促进农村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更多机会和选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农民工返乡创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李佐军指出,创业的过程本身就十分艰辛。农村往往创业氛围不浓,创业文化比较缺乏,回乡创业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民工返乡创业,要比城里人创办企业难度大很多。
有专家认为,考虑到农民工返乡创业可能遇到的现实困难,在开展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的过程中,应该首先帮助返乡农民工拓宽融资渠道,使他们的创业项目获 得更加便捷和优质的资金支持;其次,要加快土地制度的改革,促进土地的有序流转,盘活农村闲置资产,帮助返乡农民工解决创业所需要的土地和厂房等。此外, 还要努力帮助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解决好部分农村地区信息相对闭塞的问题,使他们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取信息资源。
李佐军分析说,很多农民工在返乡以后,虽然已经不能适应纯粹的农业生产,但是,这些人在广大农村地区有着很厚实的生活经历,对于农村生产生活有着切身的体 会和感受,更清楚农村的资源禀赋。如果能把这些优势与广阔市场结合起来,在农村本地特色资源上做文章,能够使现有资源得到更加充分的利用,将有效拓展农业 的发展空间,也为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找到更多的出路。
考虑到当前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方面相对较为落后,专家建议在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过程中,应注意引导他们到交通条件相对便利的小城镇、小县城,或者产业发展条件比较成熟的产业园区中去,使他们更加充分地利用现有的资源,进一步提升其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