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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面结合加强新农村建设后续管理

发布时间:03-31 16:05分类:新农村

  晨刊讯 对于刘慧芬等11名代表联名提交的《关于加强我市新农村建设后续管理的议案》,巢湖市农委主任、巢湖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曹源跃说,议案中指出的当前新农村建设后续管理跟不上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他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应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基层政府的责任,建立村民“自我管理”制度和组织。

  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占全市10%以上

  “巢湖市新农村建设这几年量很大,在原地级巢湖市几个县区中名列前茅。”曹源跃介绍说。

  据介绍,这几年,巢湖市新农村建设主要通过财政支出、帮扶单位支持、村民自筹三个一点的办法筹措建设资金。其中,每个示范村政府财政支出在20万元左右。巢湖市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特色是结合中心村规划布局调整,突出“三清、三改、三整顿”这个重点,主要实施内容是村庄环境整治。

  曹源跃说,从2006年起至2011年,巢湖市已连续实施5批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经建设示范村265个,约占全市自然村总数的10%以上。全市广大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

  结合农村环境整治落实责任与自我管理

  关于一些新农村示范村后续管理出现的问题,曹源跃也不否认。但他认为,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原则,乡镇基层政府负责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新农办只是负责乡镇项目申报的受理,并负责资金调度和专业指导,并不负责新农村建设的后续管理。

  刘慧芬等11名代表在议案中提出,设立新农村建设的后续管理资金和成立新农办监管科。曹源跃认为,新农村建设资金中,不存在后续管理资金,也不存在拿出一部分钱,专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后续管理专门资金。另外,由于新农村建设后续管理职能不在新农办,也不可能在新农办再成立什么监察科这样的机构。

  曹源跃说,要落实好新农村建设的后续管理,守住新农村建设成果,基层政府和新农村示范村应将落实责任、建立自我管理制度,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这才是最终出路。当前,巢湖市“等高对接”大合肥中,正在开展轰轰烈烈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将已经建设的265个新农村示范村作为重点。巢湖市财政还专门拿出1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调动广大乡镇和广大行政村、自然村的积极性,推动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目前,已经显现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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