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发放新版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达2亿多枚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规定,除现场采摘销售的果蔬类有机产品、不直接零售的加工原料、无法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散装或裸装产品,以及鲜活动物产品外,获证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对于目前市场上自称是“有机产品”但未加贴有机认证标志的产品,属于违规行为,消费者可拨打12365、12315向当地质检或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针对市场上仍在流通的旧版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7月1日后出厂销售的获证产品必须使用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同时标识有机码和认证机构信息。7月1日以前已出厂销售使用旧版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有机产品,仍允许流通。
国家认监委提醒,消费者可以根据有机码的编号在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备案管理系统上查询有机产品的真伪及对应的每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获证产品和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