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类棉籽不能留种
一是感病严重的棉籽。枯萎病、黄萎病是制约棉花产量的顽症,棉籽又是病菌的载体。因此,枯萎病、黄萎病严重地区的棉种,最好不要自留种。
二是伏前桃和晚秋桃棉籽。伏前桃和晚秋桃生长发育不良,成熟度差,铃重轻,种子发芽率低,长势脆弱,不宜留做种用。
三是剥桃花的棉籽。有些棉农对发育较为充分的伏桃,仍然有抢墒剥花的陋习。凡剥桃花的棉籽,由于没有充分成熟,更没有完成后熟作用,绝对不能留做种用。
四是喷施了乙烯利的棉籽。喷施乙烯利可促使棉花早熟3-4天,但对棉籽损伤较大,致使其发育不全,不能做种。
五是退化严重的品种。棉花是异交作物,多年不更换的棉种纯度只有70%-80%,品质退化严重,不宜留种。
六是与农药、化肥一起存放的棉籽。有些农户将棉籽与农药、化肥长期同室存放,由于农药、化肥散发的有毒气体可损伤棉籽正常的生理,造成发芽率锐减,所以一不宜留种。
七是储存年代过久的棉籽。在无低温冷藏设备的情况下,棉种的寿命与储存年代呈负面增长。
八是水泥晒场上晒过的棉籽。在水泥晒场上晒含水量较高的棉籽,由于呼吸强度旺盛,造成棉种生理机能失调,部分棉籽形成哑籽,失去发芽能力。
九是机械损伤过重的棉籽。精加工的包衣棉种中,机械损伤率应控制在2%以内。破籽率超过2%以上的棉籽,受药物浸染过重,对发芽率影响很大,破籽率过高就不宜做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