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殖场整治方法(关于农村养殖场建设的相关规定环境问题)
1. 关于农村养殖场建设的相关规定环境问题
在中国,具体规定要看所在地区的现行法规和政策。
因为每个地区的山林资源和环保政策都有所差异。总的来说,如果是国家保护的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等,一般都禁止在荒山上建设养殖场。另外,在建设养殖场的过程中还需要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例如环保、耕地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因此,在有此类需求时,应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咨询政府有关部门,以避免违法建设或带来其他不良后果。
2. 农村建养殖场的用地要求
一、作物种植类设施用地
①直接用于作物种植的生产设施用地,根据生产需要,按照农业行业标准合理确定。
②农作物设施种植(工厂化栽培)、育种育苗的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面积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
③从事规模化粮食作物种植的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种植面积的1%以内,种植面积500亩以内的,最多不超过5亩;种植面积超过500亩的,可适当扩大,但最多不得超过15亩。
二、畜禽水产养殖类设施用地
①直接用于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根据生产需要,按照农业行业标准合理确定。
②规模化养殖猪、牛、羊的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面积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亩,其中生猪养殖不受20亩上限限制。
③其他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的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其中水产养殖的最多不超过10亩)。
3. 2019农村养殖场建设规定
养殖场原本无需取得建设规划许可,无规划许可手续的养殖场不属于违法建设! 国土资发〔2010〕155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一、二条的有关规定: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 (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 2.仓库用地:指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场所用地; 3.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对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做出进一步规定。 二、区分用地情况实行分类管理 (一)明确设施农用地管理方式。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按农用地管理。 从前述规定可以看出,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等生产设施用地、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配套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仓库用地以及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附属设施用地均属于设施农用地,均按照农用地管理,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治范畴,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的使用与管理有着质的分别,只有后者才属于《城乡规划法》的调整范围。
4. 农村养殖场要求
1)禁养区、限养区解禁
当然这并不是说所有的禁养区和限养区都被解禁了,而只是超出法律范围的禁养区和限养区将被解禁。从2016年开始我国就加强了养殖环保方面的要求,一些地区的负责人为了减轻工作负担或者抱着不负责任的态度,在原有要求的基础上加大了要求,导致很多并不属于禁养区或限养区的养殖户被迫退出养殖行业,从2019年开始为了加快我国生猪产能的恢复速度,国家下令解除超出法律范围的禁养和限养。
所以提醒此前环保禁养的养殖户可以了解下当地的具体情况,若是属于超出法律范围的就可以重新饲养,毕竟虽然现在的仔猪价格并不便宜,但是养殖利润还是比较可观的,有机会还是可以抓住机会的。
2)加强对中小养殖场户帮带和技术服务
我国生猪养殖的主体虽然是散养户,但是整体的发展方向是规模化和集约化养殖,所以散养户一直是被边缘化的状态,各种补贴政策往往针对的都是规模化猪场,对此散养户颇有微词,同样都是养殖户为何要被区别对待。
那这种局面在2021年会发生改变,国家会针对散养户给出帮带和技术服务,对于散养户来讲薄弱的地方就是资金和技术,若是能把这两方面解决了,那么散养户绝对会在未来生猪产能的恢复中发挥重要作用。
3)促进“运猪”向“运肉”转变
这一改变看似是针对屠宰企业的,但是其对于养殖户的影响同样不容忽视,因为转为运肉之后屠宰企业的话语权将会进一步加强,虽然生猪价格根本上是受到供需关系的影响,但是屠企在其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若是屠企的话语权增强,养殖户对猪肉价格的左右能力将进一步减弱。这对于养殖户来讲并不是个好消息,尤其是此前靠压栏抵制猪价下跌可能以后就不好使了。
4)支持禽类、牛羊生产
目前我国肉制品主要有猪肉、禽肉、牛羊肉三大类,其中消费量最大的为猪肉,其次为禽肉,最后为牛羊肉,在2019年我国生猪产能大幅下降时,禽肉和牛羊肉撑起了很大的肉制品供应量,如此才使得猪肉价格未能一涨再涨。
而2021年禽类和牛羊生产将会被进一步强化。对于消费者而言肉制品供应保证了,也就有利于价格的控制,是个好消息。而对于养猪户而言,其它肉类供应增加了是会影响到猪肉的需求的,不利于猪肉价格的上涨和持续高位运行。
综合以上4大变化,其中前两个算是好消息,对于我国生猪养殖有促进作用,而后两个对于养殖户来讲并不是个好消息,也希望养猪朋友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准备以应对不利影响,保证猪场养猪利润的最大化。
5. 养殖场地建设政策
开办养猪场补贴
一、建厂贷款补贴:
养猪贷款政府补贴利息,规模化发展无公害生猪养殖缺资金,政府可以给予贷款支持。
1、对达到建设标准的二级扩繁场,每个场可以贷款30万元,由区财政负责5%贴息2年。
2、饲养二杂母猪5头以上、年出栏商品猪100头以上的大户,可以贷款3万元,由区财政负责5%贴息1年。
3、对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每个场可以贷款30万元,由区财政负责5%贴息1年。
二、国家目前对养猪的补助政策有:
1、对年出栏牲猪500头以上,年存栏母猪25头以上的养殖场,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化规模的养殖场立项条件,每个项目给予20万元以上不等的项目资金。2010年此类项目已上报完毕。
2、能繁母猪保险,每头交保费60元,其中国家补助48元/头,养殖户自己出12元/头,每头母猪的保额为1000元。
另外,对于国家强制性免疫的疫病,如猪瘟、蓝耳病、口蹄疫等疫病的预防,国家是免费的。
三、发改委发布的补贴:
项目内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贴优先用于: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适当安排猪舍建设和完善配套设施设备。
补助金额:10万——80万元,往年申报时间:2——3月。
6. 农村养殖场建设政策
一、养殖用地新政策
1.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由此可见,现在养殖用地的审批越来越严格。
2.养殖用地也不是说建造就能建造的,主要需要满足环评设计的要求,并且《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也必须要有,否则会对环境和生活造成影响。
3.此外,养殖用地还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
(2)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
(3)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
(4)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养殖用地审批流程
根据国家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可以在上面建造养殖用房,在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的前提下,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选择耕地用于养殖业。养殖用地审批需要一定的流程: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2)一般来说,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3)养殖用地审批需要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因此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需要找当地的人民政府进行咨询,具体审批时间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决定。
7. 2021年养殖场建设规定
农村建个养殖场的条件:
一. 禁养区内不能建养殖场:禁养区内是绝对不能养殖的,包括水源地,风景名胜区,居民集中居住区等。限养区里对养殖有一定的限制,有些地方也是不可以养的。
二.基本农田不能建养殖场:搞养殖的第一步就是建设一个合规的养殖场,而首先要做的就是有一块允许建养殖场的土地,其余地区里的永久基本农田也不能建养殖场。
三. 建养殖场的各项手续必须齐全:必须得把养殖场的各项手续办好才可以,这其中就包括动物防疫合格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在畜牧局备案,环评手续达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