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养殖废水处理方法研究(农村养殖废水处理)
1. 农村养殖废水处理
1、牛蛙养殖的废水处理方案可采用“预处理+厌氧+好氧”联合工艺进行。首先将牛蛙的废水倒进格栅池,然后通过格栅拦截大分子污染物以及浮渣等,这样可以有效的降低后续工艺运行负荷,减少牛蛙养殖的废水设备,管道堵塞问题。在格栅经过简单处理后,就可以进入调节池进行水质、水量、PH等的调节。
2、养殖牛蛙是可以在牛蛙池里种植藕和水生植物等,这样可供牛蛙休息,牛蛙池的周围也可以种植一些花卉和灌木树等,这样可以为牛蛙招引小昆虫食用。在养殖牛蛙之前,可以用生石灰进行全池泼洒消毒,但是后期要做好污水排放的措施。
3、牛蛙养殖的废水一定要及时处理,如果是大批量的牛蛙污染还是比较大的,因为大量的污水中可能有病死蛙体及其它污染物。如果这些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到公共的水域,会造成严重的水质污染。
2. 养殖废水处理设计方案
排放要求
2.1指标分级
①当水产养殖废水排入下列水域,执行一级标准:
淡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取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海水水域: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②当水产养殖废水排入下列水域,执行二级标准:
海水水域: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淡水水域: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③当水产养殖废水排入①和②以外的水域时,水质必须符合待排入水域的质量要求。
3. 养殖废水处理方案
养猪场污水处理污染源包括牲畜粪便、农药、化肥等。农药污水中,一是有机质、植物营养物及病原微生物含量高,二是农药、化肥含量高。致使大量农药、有机化肥随表土流入江、河、湖、库,随之流失的氮、磷、钾营养元素,未经养猪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的物质会使河川受到不同程度富营养化污染的危害,造成藻类以及其他生物异常繁殖,引起水体透明度和溶解氧的变化,从而致使水质恶化。
养猪场污水处理猪粪尿流程 :
猪粪尿排泄量因猪只体重、采食饲料质量及饲养方式不同有很大差异,猪只按营养标准喂饲结果,其粪便排泄量约为饲料采食量干种之51﹪;以一头体重为150到200公斤的猪为例,每天所排放的粪便量约为2公斤。猪粪尿处理方式,可分为粪尿混合处理及粪尿分离处理二大类:而各种养猪场污水处理方法,不外乎经过「固液分离」、「厌气处理」与「好气处理」三道养猪场污水处理程序:
(一)养猪场污水处理固液分离
养猪场污水处理固液分离主要系利用养猪场污水处理固液分离机将猪粪中固形物分离,降低养猪场污水处理中有机物,固体部分可经除臭、发酵后做堆肥;液体部分则经养猪场污水处理厌气发酵后,产生沼气及污泥饼再利用,剩余之液体则可供灌溉或排放。养猪场污水处理固液分离处理方式包括人工捡粪、刮粪式畜舍、猪粪分离床、固液分离机等。
(二)养猪场污水处理厌气处理
养猪场污水处理猪粪尿废水中有机物被微生物分解酸败腐化消耗氧气,因缺氧形成厌气状态,厌气菌种取得优势大量繁殖,有机物被分解形成甲烷(CH4)、二氧化碳(CO2)、硫化氢(H2S)、氨气(NH3)、水(H2O)等,养猪场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厌气塘、厌气槽、厌气塔等。
(三)养猪场污水处理好气处理
亦即养猪场污水供氧处理,是将大量空气打入猪粪尿废水中,水中溶氧充足,好气菌种大量繁殖,有机物被微生物分解,因微生物在有氧状态下进行氧化分解效率高,有机物分解速度快,养猪场污水处理方式包括水车式供氧、曝气机供氧、生物旋转盘供氧等。
养猪场污水处理猪粪尿经大量水冲洗再固液分离后所剩之固体粪渣,大部分为未消化之饲料颗粒,如玉米粒、麸皮、豆渣皮等粗纤维,虽然肥料三要素氮、磷、钾等肥料成分相对较低,含水率75~85 %,但是为了减少养猪场污水处理环境污染,提高养猪场污水处理猪只饲养附加价值,降低畜牧饲养成本,提高农民养猪收益,猪粪尿的再利用是有其必要性的。而其有机肥原料再利用的方法有:
(一) 肥料
猪粪尿废水污泥经污泥脱水机脱水后,其所产生之污泥饼可经除臭、发酵、干燥后作成有机化肥回归农地。
(二)饲料
猪粪尿有机肥原料经过发酵处理消除病原体后,可以养殖鱼类、混入饲料中再喂饲动物,其做法就是利用饲养各种家畜家禽所产生的肥料,排放到鱼池之中,畜禽的粪尿排泄物可以当作鱼类的饲料。
(三)沼气之利用
1.有机肥原料燃料:猪粪尿厌气发酵产生之沼气,可供作燃料;7~8头猪所产生之粪尿发酵产生之沼气量,有机肥原料足可提供一个五、六口家庭生活所需之燃料。
2.有机肥原料动力:将化油器改换成进气管,有机肥原料沼气可取代汽油使用于抽水机,做灌溉机具的动力来源。
3.有机肥原料热源:可供做仔猪保温灯及保温垫热水之能源。
(四)有机肥原料培养藻类︰猪粪尿水发酵后之排放液中,可供培养绿藻、螺旋藻用,且可更进一步净化放流水。
(五)园艺栽培︰猪粪尿有机肥原料经废水处理后的剩余物──污泥饼掺入废纸浆后,制成「污泥花盆」,可供园艺界和农业界苗圃育苗使用。
4. 养殖场废水处理
答:养猪场污水处理工艺方法:
1.组合式稳定塘工艺
广东某规模化养猪场日产污水量500m3/d,采用新型厌氧-兼氧组合式稳定塘工艺,该工艺主体的组合式稳定塘设计成倒置截头圆锥型,由下向上设置3个微生物反应区,即厌氧反应区、兼氧反应区、好氧和藻类生长区。污水由下向底部均匀向上流动,污水在塘内的停留时间为12d。整个厌氧-兼氧-组合稳定塘出水CODcr 的质量浓度保持在3000mg/l,CODcr去除率一般为70%左右,而传统厌氧塘CODcr的去除率为50%左右,相比较起其处理效果得到显著提高,后续辅助好氧池采用活性污泥法,使CODcr等进一步降解,再利用高负荷氧化塘进行污水的硝化脱氮,最后通过藻类沉降塘及生物塘以达到出水水质要求。该工艺实际运行中CODcr平均去除率达99.43%,BOD5平均去除率达99.8%,SS平均去除率为97.7%,NH3-N平均去除率为93.45%。整个污水处理系统投资运行成本较低,运行期间只需一名运行管理人员,操作简单方便,其缺点是占地面积大,不适用于一些土地资源紧缺的地区。
2.UASB+SBR工艺
罗庄区江泉生猪养殖场日处理污水300m3,采用上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反应器发酵工艺,产生沼气通过铺设管道供应给附近居民日常生活使用,使沼气得到充分利用,而所产生的沼渣通过好氧连续式生物堆肥发酵制成复合有机肥料投放市场,经济效益很好,沼液经过SBR池好氧处理后可进行农田灌溉,采用了钢筋混凝土结构使得总体投资成本提高,运行成本也较高,运行成本费用为29万元/年,即2.648元/cm3,但其沼气和沼渣利用也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年获利可达72.5万元,综合效益十分显著。
3.ZWD新型沼气池+生物循环处理工艺
福建省农科院研制的ZWD型沼气池是全国最先设计应用的顶盖直管进料,无活动盖,侧面中层大出料口的水压式沼气池型,克服旧式的水压式沼气进出料难,占用有效建造容积等缺点,设计的沼气池占地面积小,结构简单,操做方便,提高了产气率,经过在几个养猪场试投入运行,效果显著,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生态牧场,在畜牧场内建立沼气有机废物循环利用系统,提高生物物质循环利用系数,使沼气、沼液、粪渣全部得到充分的利用,确保污水实现零排放,适用与中小型养猪场污水处理,目前在省内数十家养殖场广泛应用。
4.酸化+高速滤池+生物氧化塘
北京市大兴区某猪场饲养生猪5000头,采用水冲清粪工艺,每日排污量为100-120t,设计通过自然沉淀法对猪粪污水先进行固液分离,沉淀固体经过调整水分,添加肥料成分,进行堆肥处理,液体部分通过一个调节酸化池和两个串联的高速生物滤池进行厌氧好氧生物处理,处理后的污水进入生物氧化塘进一步降解蓄存,进行农田灌溉。污水通过处理总降解率可达到93.0%-97.0%,COD浓度最低达77mg/L,可达到国家三级排放标准。
5.凤眼莲生物系统处理工艺
深圳某养猪场年产猪肉10万头,每天排出粪水约1500m3,COD浓度在14000mg/l左右,污水经过前期的厌氧发酵后进入兼性氧化塘自然氧化后,进入水生生物处理系统,先经增氧氧化塘氧化,然后进入一级凤眼莲吸收塘,出水经过自然氧化塘氧化后进入二级凤眼莲吸收塘,再进入沙滤床流入氧化塘,达到净化废水的目的。整个系统停留时间为30d,后期处理COD平均为314mg/l,去除率达69%,总氮去除率达75%,当废水COD浓度≥800mg/l,总氮(T-N)≥600mg/l,溶解氧≤2mg/l时,凤眼莲不能生长,为防止总氮、溶解氧超标,应在该系统前部设置一个增氧氧化塘,增加溶解氧量,凤眼莲的培育受多种外界条件限制,气候、温度与污水进水水质的变化都会直接影响最后出水水质。所以工艺的关键部分在于凤眼莲的培植驯化。经过猪场实际运行表明,凤眼莲水生生物系统处理养猪场废水耗资少,并能有效去除有机物,较适用于我国的畜牧场污水处理。
6.强化预处理+高效折流厌氧反应器+氧化塘
北京中联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采用的集约化猪场废弃物系统,改变传统的水冲洗清粪方式,利用重力引流清粪,节省大量水源(约50%),减少后续粪污处理工程,液体部分与猪舍冲洗水混合进入高效折流厌氧反应器(ABR)进行厌氧污水处理,通过一系列的实验,进水BOD3000mg/l,折流厌氧反应器的容积可达4-8kgCOD/d,污泥浓度20kg/m3。出水COD、BOD去除率在80%以上,选用氧化塘作为厌氧消化后续处理工艺,减少了工程投入,整个系统化处理实现猪场生产的“零污染”排放,而厌氧消化后处理工艺选择时应该猪场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工艺。
7.AOF工艺
由深圳某公司研发设计的AOF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生物处理和精处理技术路线,使废水COD浓度由6000-15000mg/l降至100mg/l以下。工艺通过生物处理采用高效厌氧污泥池和高效好氧生物处理设备,最后经过精处理去除残留的污染物,使废水稳定达标排放,该项实用技术在深圳、北京等地的数家大型养猪场,均获得较好效果。
8.多级酸化-人工湿地处理工艺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的畜禽舍粪便污水多级酸化与人工湿地串联处理工艺,粪便污水经固液分离后进入酸化池,进行酸化调节,然后进入四个串联人工湿地进行处理,最后通过净化池后,即可达标排放,通过该工艺的运行可使COD由1500m/L降至98.4m/L,BOD5由9000m/L降至49.4m/L,SS由18600m/L降至51.5m/L。硫化物由480m/L降至1.3m/L。整个工艺系统实现自流化,不需要动力,节省能源,减少了60%的运转费,且能有效的去除污水中的重金属。
9.混凝-脱氨-好氧生化处理工艺
为了解决养猪场排放废水有机浓度高、氨氮浓度高、恶臭严重的问题,上海通过实验室模拟,通过实验室模拟试验,探讨了混凝-脱氨-好氧生化处理养猪场废水的工艺。养猪场废水经石灰乳混凝沉淀,可去除废水中的大部分胶体物质和悬浮物,同时可去除一部分难降解物质;经脱氨使废水中氨氮低于200mg/L,有利于后续生化的顺利进行。当生化池活性污泥浓度在3500~4500mg/L之间,CODCr容积负荷<3.0kg/(m3?d),NH3-N容积负荷<0.22kg/(m3?d)时,生化出水能够达到上海市提出的畜牧业排放标准。
10.固液分离机处理工艺
福建省农科院地热所研制的FZ-12固液分离机,采用机械振动对养猪场粪污水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污水能力大于12 m3/h,TS,CODcr、BOD5去除率分别为62.6%、61.2%、57.5%,有效降低污水浓度,使污水的COD浓度降到4000mg/L左右,有利于后续厌氧发酵处理,粪渣可回收制作出售,经济效益可观,经机械分离固液分离后的污水再经过厌氧沼气发酵,产生的沼气作为小猪保温供热能源,而处理后排放污水可进行养鱼及农田灌溉,由于前处理采用了固液分离机,与传统养猪场污水处理相比,后期投资及运行费用大大减少,所以整体项目投资减少。该项固液分离机的设计已经获得国家专利。
11.CFW型畜禽污水处理工艺
采用目前先进的UASB高效生物厌氧反应器和已有专利的一种改进的曝气生物滤池技术,运用于上海某养猪场,其圈养规模为6000头年,该工艺实际污水处理能力达400m3/d。畜类污水经固液分离去除大块杂物后进入无游离氧的UASB高效厌氧反应器,厌氧生物降解后再进入后续曝气生物滤池,池内装有由陶粒组成的填料,污水进入后进行曝气反应。经检测,出水中的CODcr≤250mg/l、BOD5≤104.2mg/l,NH3-N≤85.8mg/l,整体工艺运行稳定,运行费用低,出水水质稳定,但由于采用的工艺和设备较先进和复杂,运行过程中管理较为重要,对管理人员的要求高。
目前国家对环境污染整治力度的不断增强,地方上也加强了畜牧业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但往往因为运行费用过高而导致建成后就闲置不用,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问题却仍得不到妥善解决。针对这些问题,综合考虑养殖场的污染治理投资能力及地区区域特征,研究采用适合不同地区的经济高效污水处理工艺。除了以上一些目前国内应用较广泛的养猪场污水处理工艺外,国外目前也有许多研究较为成功的厌氧处理、好氧处理以及天然净化处理工艺,其中包括采用厌氧塘-兼性塘-好氧塘工艺,也有日本一猪场采用的中温甲烷发酵、稀释-淹没式滤池工艺,还有加拿大猪场采用的固液分离高效好氧反应器-曝气塘-灌溉工艺等。将污水处理工厂化和自然生物处理,好氧和厌氧处理进行有机组合以求达到最佳处理效果。
5. 养殖废水处理设计规范
1.行业标准是《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2.如果排水点用于农业灌溉,应该遵守农田用水标准,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这个标准更严格一些
3.如果要排入地表水系,就得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2002 的标准,分五类
4.如果有处于饮用水源地附近,可能要执行《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的一级A标准
6. 养殖场废水
养殖废水磷的来源
(1)被养殖动物的尸体残骸及其他形式的有机碎屑会迅速分解再生出有限磷,动物的粪便、尿液也是磷的来源之一;(2)在畜禽饲料中大量添加的无机磷约75%为植酸磷,由于植酸磷不能被动物吸收利用而直接排出体外,导致废水磷含量上升;(3)降雨、工人生活污水(洗澡,排泄,饮食)等用到的一些生活用品都会使被处理废水中的磷上升。
7. 农村养殖废水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 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
8. 养殖业废水
应该废水未经过任何设施处理直接把水放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