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量施药除虫殃及泥蚶 发布时间:12-20 00:16分类:养殖技术 饲养泥蚶的池塘里出现了大量纤毛虫,养殖户经人介绍,在一饲料店里购买了纤虫清,没想用后虫没少,却造成池塘内泥蚶大量死亡。近日,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一审后,判定经营者承担25%的责任,用药除虫者未仔细阅读说明自担主责。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5年7月中旬,老俞夫妇承包的25.5亩养殖塘里,主要养殖有青蟹、小白虾、泥蚶等水产,去年7月开始,养殖塘出现了大量纤毛虫,经周边养殖户推荐,老俞在丁先生经营的水产饲料店购买了纤虫清。结果,用药后塘内泥蚶大量死亡,双方最后闹到三门县法院。 据了解,在销售农药时,丁先生询问了老俞的养殖塘面积,给他配了12瓶药,并告知用量及使用方法。施药一周后,老俞发现情况异常,塘内的泥蚶不断爬到塘外,于是立即向丁先生求助。丁先生查看后,又重新配了一些药,情况仍没有好转,泥蚶逐渐死亡。老俞又请来当地水产技术推广站的养殖技术人员,经初步诊断,泥蚶的死亡系施药不当引起。 因损失巨大,老俞向消协求助,消协委托水产技术推广站出具调查报告。报告指出,泥蚶死亡的原因系超标使用纤虫清,按说明书上的用量,老俞的25.5亩养殖塘,一次使用5瓶至6瓶就够了,但经营户丁先生却让他用12瓶。 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认定丁先生作为经营者,应当对产品的销售及使用说明尽到审慎义务,丁先生仅凭借部分养殖户的反馈及主观经验,告知消费者超标使用产品,造成养殖塘内泥蚶死亡,应当对老俞池塘损失承担25%的责任。老俞在使用产品时未仔细阅读说明书,施药后未及时查看塘内情况,未及时阻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最后,丁先生赔偿老俞损失9.37万元。 杏鲍菇疏蕾要及时得当 培育壮大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