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建设选址原则
1、场址地势高燥、平坦、在丘陵山地建场应尽量选择阳坡,坡度不得超过20度。尽量选用不宜耕作地土地,并为进一步发展留有余地。
2、禁止在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古建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畜禽疫病多发区和环境公害污染严重地区建场。
3、场址用地应符合当地城镇发展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和相关法规。
4、场界距离交通干线不少于1000m;距居民居住区和其它畜牧场不少于2000m。场址应选择在城镇居民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和侧风向,避免气味、废水及粪肥堆置而影响居民环境。
5、应尽量靠近饲料供应和商品销售地区,并且交通便利、水电供应可靠。
6、选址还应注意各地小气候特点,趋利避害。